西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科研资助与奖励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30日 19:53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科研工作,鼓励学生开展科研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团队意识和实践能力,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资助与奖励方式。学生科研项目采取前期资助与评优奖励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二条 项目的申报
1.申报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2.申报要求:申请项目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鼓励创新性研究项目申请;鼓励跨学科协作研究的项目申请;鼓励以调查为主的项目申报。
3.申报程序:本科学生科研项目每年定期申请两次,一般在5月、11月进行。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科研项目申请书”,经一名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教师、科研人员书面推荐,报所在院系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校团委。推荐人原则上作为项目的指导教师。

第三条 立项与资助
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会同科研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主管副校长审批正式立项后,核定并拨付项目资助经费,每项500元。

第四条 经费的管理
1.本科学生申请科研项目须提交项目经费预算;完成科研项目须提交项目经费决算表,并及时到学校计财处报销有关费用。
2.学生科研经费的使用应本着勤俭原则合理使用。学生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科研项目所需书刊资料购置费、调研差旅费、印刷复印费及必要物品购置费等。

第五条 结项与奖励
1.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3—5个月。项目完成后,负责人应及时填写《西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科研项目结项表》,随同项目研究(调研)报告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与该项目有关的资料,一并报送校团委。
2.项目结项:校团委收到结项材料后,会同科研处、教务处及时组织专家统一鉴定验收。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项的,须向验收专家组提出延迟结项的书面申请,经专家组同意后方可延迟。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学校颁发“西南财经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结项证书”;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团队成员下一年度内均不得申请。
3.项目奖励: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会同科研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结项成果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学校分别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并颁发“西南财经大学学生优秀科研项目奖励证书”。
4.优秀科研项目可推荐参加校学生科讨会和科研科创竞赛;项目组成员可申请综合测评加分、科研奖学金等相关奖励。

第六条 附则
1.本办法由西南财经大学科研处、校团委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西南财经大学
二〇〇四年五月十八日

关闭

  上一条:西南财经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

  下一条:西南财经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