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级本科生第二专业及双学位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5日 06:32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现将2012级第二专业及双学位报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审核

1、时间安排

9月15日10:00——16日16:00:学生报名(登录教务新系统→网上报名→双学位报名);

9月17——22日:学院审核;

9月23日:学生查询审核结果(登录教务新系统→网上报名→双学位报名,网上报名表中学生学院、承办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均为同意即被录取)

9月24日10:00——16:00:志愿补报;

9月25日10:00——26日16:00:课程注册;

9月27日:开始行课,具体以承办学院通知为准。

有意修读双学位的同学请在规定时间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2、具体办法

双学位:登录教务新系统→网上报名→双学位报名,选报相应的专业。

辅修:辅修第二专业的同学无需进行网上报名,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区下载《辅修学习申请表》填写后提交相关学院审核。

补报:学院审核结束请及时上网查询审核结果。如审核未通过,可填报《西南财经大学双学位补报申请表》(见附件),于9月24日之内交到拟改报的双学位承办学院。

3、注意事项

被录取的同学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课程注册;缴费时间将另行通知;报名及课程注册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相关学院或教务处联系。

联系方式:

教务处   87092068  李老师

会计学院 87092977  王老师

金融学院 87092212  宋老师、张老师

法学院   87092382  牟老师

经贸外语学院 87092604 邹老师

特别提醒:

1、请各位同学报名之前务必认真阅读《人才培养方案》以了解自己所在专业所授予的学位,报名双学位必须跨学科门类。

2、主修专业可获得两个学士学位的同学不在此双学位报名范围内。


二、报名要求

2012级将有财务管理、金融学、法学、英语4个专业面向全校接收双学位的学生,各专业教学计划详见附件。

双学位报名要求如下:

专业

接受人数

选拔及筛选条件

课程免修条件

授予学位

备注


法学


150

1.修读条件:(1)已修读本专业要求先掌握的学科基础课:《经济法律通论》。(2)其他修读条件说明:政治思想表现好、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学有余力、主修课程成绩合格;除上述条件外,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5及以上。

已修读公共课《经济法》或《经济法概论》课程,不能免修专业课《经济法》,二者系内容不同的课程。

法学学士学位


财务管理

280

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有余力,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无不及格课程,无补考,平均学分绩点2.5及以上。

已修读教学计划中课程名称、课程性质相同,且成绩在75分以上者可提交课程免修申请,经财务管理双学位任课教师及会计学院认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免修的课程总学分不得超过8学分。

管理学学士学位


金融学

200

专业为非经济类;平均学分绩点3.0及以上;数学类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数学类课程包含高等数学、高等代数、数学分析、一元微积分、多元微积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概率论、线性代数);仅录取无不及格记录同学。

如学生在主修专业已修学教学计划中同名称课程,且成绩在75分以上者可提交课程免修申请。用于免修的课程必须为主修专业必修课。免修科目仍需在教务系统注册。免修学分总共不超过8学分。

经济学学士学位


英语(翻译方向)

不限

大学英语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在70分以上,四级考试成绩在497分以上

2012级学生如果在第四学期选读了以下课程,且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者,可以申请免修其相对应的课程。

(财经)新闻听力*高级英语听力

英语口语/公共演讲*高级英语口语

实用文体翻译*英语笔译

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学位

2012级学生选择3门(6个学分)的模块选修课程,但是鉴于模块课程的学分仅为2个学分,且教学难度和内容覆盖面不够,因此,英语双学位的学生每人最多能申请2门课程(不超过6个学分)的免修。


   三、收费标准及办法

修读第二专业及双学位按学分收费,按当年颁布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可咨询财务处87092190

修读第二专业及双学位的费用不实行减免。若中途退课,所交费用一律不退。

四、教务处关于“双学位”问题的解答

教务处总结了往届同学关注的双学位热点问题,对有关问题认真分析后进行了解答,供同学们修读时参考:

1.什么是双学位

双学位是指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了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要求者可在获得本专业学位的同时获得另外一个学科专业的学士学位。

2.“双学位”与“第二学士学位”的区别

“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必须经过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并报教育部进行学籍注册,对象是已经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不能招收在校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有单独的学籍,毕业时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具体内容可参见《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网址:http://www.moe.gov.cn/edoas/website18/level3.jsp?tablename=1118300832763033&infoid=6274);“双学位”生在本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招收,具有学位授予资格的单位可以开设相应的“双学位”班。我校目前只开设了“双学位”,没有开设“第二学士学位”教育。

3.双学位证书的效力

双学位证书与普通学位证书一样,都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统一的编号规则进行编号,只有具备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可以发放。按国务院学位办要求,所有类型的学位信息,包括双学位,每年都要进行学位信息年报,国务院学位办都有备案,可在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认证。

4双学位的待遇问题

目前,我国对双学位教育暂无明确政策,包括毕业生的待遇问题,有明确政策的是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按照《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的有关规定,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

5.我校目前开设双学位教育的情况

目前,我校除金融学、财务管理、法学、英语等四个专业面向全校开设了双学位班外,还有经济数学学院的“数学与经济学双学位班”、法学院的“法学与会计双学位班”,以及六个光华实验班和经管院的国际化创新人才班。面向全校的和成建制的双学位班的培养方案有区别,成建制的双学位班的双学位课程整合在本专业的培养方案中,整个班级成建制学习;面向全校开设的双学位班同学除有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外,还有双学位专业的培养方案,双学位课程一般安排周末上课。

6、双学位证书的样式

所有符合条件的双学位学生毕业时都领取一本毕业证书,两本学士学位证书。两本学位证书没有本质区别,主要不同在于专业名称和学位类别。

7.辅修第二专业与双学位的区别

二者都要跨专业,“双学位”必须跨学科门类并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修双学位的同学如果不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也可以申请第二专业辅修证书。辅修证书由学校颁发,证明学生在主修专业之外,完成了第二专业课程的学习。辅修及双学位都有退出机制,同学们可以中途提交申请退出,已修的课程学分可转为自由选修课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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