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2日 10:56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科教融合和跨学科研究,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鼓励和支持广大同学深入参与科学研究及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学校决定组织申报第二批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本次申报课题来源为:“教师科研项目选题”和“跨学科项目选题”两个来源。项目申报均为学生学有余力情况下的自主申报,所有项目均实行申报立项制。

(一)教师科研项目选题(附件1)。此类项目选题由教师基于其在研的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设计。如申请本类项目立项,原科研项目主持教师为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相关申报要求详见项目征集表(附件2)。

(二)跨学科项目选题(附件3)。此类项目选题,学生可参照项目选题指南或另行选择跨学科的项目选题研究。指导教师由学生自行联系。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全日制本科一至三年级学生,每个项目组不超过5人,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三个类别(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创新创业中心组织申请))中,每个学生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学生最多只能参加两个项目,每位成员有明确具体分工,严禁挂名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有较好的科研和实务基础,负责指导学生进行创新训练,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项目来源为教师科研课题的项目指导教师为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教师科研项目选题的学生应按照指导教师要求积极撰写发表核心期刊论文。

三、项目实施步骤

(一)立项申报

1.学生申报阶段。请各学院认真做好项目申请宣传启动工作,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格,并提交至学院。

2.学院初评阶段。各学院须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项目论证,遴选、确定报送至学校项目。

3.学校评审立项阶段。项目来源为教师科研课题的项目由课题负责教师确定立项项目;跨学科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立项名单。

注:通识教育学院不再接受国创项目的申报工作,请负责人为大一的同学向所学专业的专业学院申报。

(二)中期检查

1.过程监控。项目组认真填写过程记录册,项目开展过程有详细的相关教师指导记录及。学院应对项目实施过程监控,落实教师指导学生开展项目建设。

2.答辩检查。请各学院于20217月自行组织答辩检查,由至少3名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成检查专家组开展检查工作。

3.检查结果。对于中期检查评审结果被评为“优秀”或“良好”的项目,学校继续支持执行;不合格的项目将被终止。

4.材料提交。学生应将中期检查表、过程记录册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学院,答辩检查后,过程记录册由学生收回。学院将检查结果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三)结项验收

1.答辩验收。请各学院于202111月自行组织答辩验收,由至少3名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开展验收工作,每个项目必须撰写一篇论文。

2.成果总结。学院须做好项目验收指导工作,对学生科研成果的应用和发表做好追踪报送,项目验收情况将作为下年度名额分配的参考指标。学校对不合格项目,将取消立项资格,不予发放剩余资金。

3.材料报送。学生应将结项验收表、过程记录册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学院。学院将检查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学校教务处审核。

(四)年会交流

为了给参与国创计划项目的学生搭建学术交流和项目展示平台,促进参与计划高校和地方教育管理部门交流经验,教育部每年预计于当年10月中下旬会举办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加年会的创新项目须提交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因此各学院须在结项验收提交材料时一并推荐优秀论文1-3篇,学校将在所有提交论文中择优推荐3篇论文参加年会交流。

五、经费管理

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立项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经费拨付。

创新训练项目国家级经费10000/项,省级经费5000-7000/项,校级经费2000-4000/项。

项目立项时拨付50%经费,根据项目结项情况拨付剩余经费。

六、立项阶段材料提交

学生提交材料:各位项目负责人须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西南财经大学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4)《西南财经大学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5),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相关老师处。(申请表文件命名: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项目来源及序号—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

学院提交材料:请各学院在2021416日前统一汇总报送《申请表》(附件4,一式一份)纸质版至腾骧楼129室,《申请表》《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swufexss@163.com,教务处仅接收学院提交材料,不接收学生个人材料。

七、其他

1.请关注教务处网站及QQ交流群,及时了解项目工作最新动态。

2.项目一旦确定立项,项目名称、指导教师及项目组成员不得无故更改或终止,否则将取消项目成员项目申报资格,对项目成员进行通报。

QQ群号:940163545

联系电话:028-87081633



教务处    

2021年4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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