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关于开新课的若干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6日 08:39  浏览次数:

2001年11月

为推动我校本科教学改革的深化,使课程体系更加适应我校学科发展的需要和“三个面向”的要求,不断扩大学生的专业面和知识面。特制定有关措施,切实支持和鼓励教师开新课。

一、开新课的范围和对象:

所开设的新课应适用于本校、本科学生知识结构的优化,主要是面向全校(或某类专业)开设的选修课,各专业调整本专业教学方案新开设的必修课。

二、新课的标准和要求:

1.此课在本校未开设过;

2.符合本科教学方案培养目标的要求;

3.内容新颖、质量较高,不是现有某门课程的简单修改、补充、分解等;

4.有一个及一个以上专业的固定的开课对象;

5.学时较短、内容精炼:面向全校的选修课一般不超过3学分。

三、开新课审批程序

1.教师向教研室报告开新课的设想、方案、开课时间、开课对象等,经教研室研究后报院系。

2.院系同意并制订计划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同意开设的新课登记备案并通知院系落实开新课的具体工作。

四、鼓励和资助开新课的办法:

1.新课经教务处确认后,给予一定资助。该门课程的开课学时纳入岗位教学工作量考核,与老课课时管理挂钩。同时新开课自开课之日起三年内均享受新开课资助待遇,即每课时资助20元,若三年内新开课总课时少与120学时,学校追缴回已资助经费总额的50%

2.教务处每学期进行一次新课审批工作,资助经费在年终考核后,由学校一次性支付。

3.若在计划开课期内未开出新课,教务处将有权注销该新课。

五、对新开课程教学的管理。

1.开新课教师必须于接到教学任务书后一月内向院系或教务处提供该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选用计划,做好开新课的准备工作。

2.开设新课的院系和教研室对新开课情况进行检查,对教案、教学进度和课堂教学等情况定期检查。

3.新开课的常规管理参照老课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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